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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玉林市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玉市法制通〔2018〕2号)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现将本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委成立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按照玉林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部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玉市农〔2017〕6号)并通过玉林市农业信息网发布。我委制定《关于印发〈玉林市农业委员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玉市农〔2017〕14号)把全委要开展的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我委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调整1项“农药产品管理的处罚”,增加1项“农药经营许可”并编制完成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共计34个主项行政事项、100个子项行政事项,其中包含5项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检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我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坚持合法性审查,经合法性审查后才提请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我委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75号),制定了《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玉市农通〔2017〕13号),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我委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部门法制机构人员力量,我委积极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成立了玉林市农业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我委一名在职在编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成为公职律师协助处理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诉讼代理等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今年我委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农业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的通知》(玉市农通〔2017〕11号)、《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农业行政执法异地协助制度〉的通知》(玉市农通〔2017〕10号)、《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市农通〔2017〕12号)。2017年度我委在农资市场监督抽样共抽取农资样品183个(其中:种子样品76个,肥料样品70个,农药样品37个),并将每个样品送有资质的相应质检部门检验,已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了立案处理。我委共组织农业执法检查809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经营门店616个次,整顿市场76个次,办结案件14起,查获违规农资产品4792公斤,货值4.6975万元。(其中,我委玉农(农药)罚〔2016〕3号案卷获评为“玉林市2017年度十佳行政处罚案卷”)。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我委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制定的本系统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相应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细化标准制约,印发了《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玉农规〔2017〕1号)并严格执行,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我委制定了《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的通知》(玉市农通〔2017〕9号)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等。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委对本部门直接收到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争议,依法及时全部处理;对上级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转办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全面正确执行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行政执法监督处理决定。我委行政复议人员2人,2017年以来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深刻贯彻学习《行政诉讼法》精神,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我委每年派出工作人员参加全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集中学习和自治学习结合,全市农业系统执法人员均经过自治区举办的行政执法考试,做到持双证上岗。我委按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强化领导学法,提升了领导班子的执法水平。我委于2017年7月25日举办了全市贯彻落实新《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培训班,于2017年12月1日举办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并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研讨讲座2次。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我委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参与执法工作。在检查农资门店的时候做到先出示证件,交代来意。我委制定了《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单位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度。对本部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要纳入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评定干部晋升级别和单位负责人政绩的重要条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和农民群众的依法行政法律意识仍比较淡薄。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开展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大力营造全民知权维权依法行政的法律环境,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资市场的安全。二是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队伍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密切,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政府的形象,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三是依法行政执法过程中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联合执法配合缺乏,对一些涉及面广、货值较大的案件对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执法要求极高。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结合各种活动,通过信息直通车、科普宣传廊和电视媒体等宣传平台,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宣传有关法规和政策,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
(二)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不断加强我委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教育,强化法律知识,强化学法用法,重点加强本机关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执法便民、执法护民的观念,提高其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坚持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加强监督检查,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增强在执法过程中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主动沟通,密切配合,规范执法行为,形成工作合力,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玉林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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