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玉林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01-15 11:21     来源:市农业委员会     作者:玉林市农业委员会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通过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议事规则、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本部门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委成立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按照玉林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部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玉市农〔20176号)并通过玉林市农业信息网发布。我委把全委要开展的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我委制定了《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玉市农通〔201713号),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规定,我委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严格把关,做好起草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等工作,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及时报备我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坚持合法性审查,经合法性审查后才提请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2018年度我委配合市政府制定了《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玉农规〔20181号)两个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我委制定并实施了《玉林市农业委员会领导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我委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部门法制机构人员力量,我委积极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成立了玉林市农业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我委一名在职在编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成为公职律师协助处理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诉讼代理等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我委2018年度共作出4项重大行政决策,加强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今年我委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今年以来,我委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农资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有计划地对农药、种子、肥料、农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对检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全年共抽取样品279个,其中,种子样品158个,肥料样品2个,农药样品49个,农药标签20个,农产品样品50个。我委共组织农业执法检查47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经营门店410个次,整顿市场22个次,办结案件3起,并指导各县(市)区办理案件10起,进一步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净化了农资市场,维护了农资市场正常秩序。(其中,我委玉农(种子)罚〔20181号案卷获评为“2018年度全区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我委制定了《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的通知》(玉市农通〔20179号)。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制定的本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相应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细化标准制约,印发了《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玉农规〔20181号)并严格执行,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等。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委对本部门直接收到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争议,依法及时全部处理;对上级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转办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全面正确执行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行政执法监督处理决定。我委行政复议人员2人,2018年以来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精神,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我委每年派出工作人员参加全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集中学习和自治学习结合,全市农业系统执法人员均经过自治区举办的行政执法考试,做到持双证上岗。2018724日上午,我委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委党组成员及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学习宪法知识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求党组成员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同时要结合党支部学习活动督促各党支部进行专题学习,带领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20181217日上午,我委组织全委机关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宪法。我委积极组织市农委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玉林市2018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100%。我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研讨,获评“2018年玉林市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二等奖”。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我委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参与执法工作。在检查农资门店的时候做到先出示证件,交代来意。我委制定了《玉林市农业委员会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单位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度。对本部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要纳入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评定干部晋升级别和单位负责人政绩的重要条件。

二、工作亮点

一是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我委通过开展宣传活动组织有关单位和农业专家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15宣传活动”、“12.4“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普法宣传活动,介绍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安全使用农资和防假知识、回答群众提问、现场受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投诉举报等活动。同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做到边检查边宣传。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过程中,重点向生产、经营者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共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6.1万份。二是提高执法人员形象,每次执法做到事先示证,统一执法服装,不再像以前“便衣执法”。三是创新载体,切实发挥群众法治宣传教育主体作用,通过网络社区、微博平台、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在门户网站增设“以案释法”等新栏目,实现了法治信息即时分享。

三、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和农民群众的依法行政法律意识仍比较淡薄。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开展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大力营造全民知权维权依法行政的法律环境,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资市场的安全。二是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队伍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密切,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政府的形象,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三是依法行政执法过程中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联合执法配合缺乏,对一些涉及面广、货值较大的案件对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执法要求极高。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继续坚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促使规范性文件在设定的程序内出台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重大涉法涉讼事件应咨询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促使重大涉法涉讼事件在依法行政的框架内运行

(二)加大普法学法力度,提高法律意识。结合各种活动,通过信息直通车、科普宣传廊和电视媒体等宣传平台,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宣传有关法规和政策,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制定法律培训计划以培训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带动普法工作的开展,在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中开展以案学法和执法业务研讨活动,年内至少举办一期以上行政执法培训班

(三)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不断加强我委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教育,强化法律知识,强化学法用法,重点加强本机关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执法便民、执法护民的观念,提高其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

(四)坚持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加强监督检查,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增强在执法过程中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主动沟通,密切配合,规范执法行为,形成工作合力,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创新方式评查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并选送优秀案卷到自治区、全国参评。


                                                    
玉林市农业委员会
                                                       
2018114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