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养殖水域规划》(2018年修编)的解读
《玉林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修编)(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18年10月23日由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开发布实施。为使我市社会各界更好理解该《规划》内涵,现对该《规划》进行解读说明如下:
一、制定该《规划》的背景及依据
玉林市渔业资源丰富,发展水产养殖业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市渔业发展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不断深化改革,大力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紧紧围绕“优质、高效、特色、品牌、生态、休闲”的发展目标,全力推进科技创新、规模经营和依法管理,水产养殖面积基本稳定、功能逐步拓展、特色日益彰显、效益稳步提高,渔业产业得到了长足健康发展,对保障市场供应、富裕农村、致富农民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玉林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渔业发展也面临着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多重制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玉林渔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对《玉林市养殖水域规划》(2011修编)进行修编完善。
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文件。
二、该《规划》的适用范围
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是指玉林市管辖水域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用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
三、该《规划》主要内容说明
本规划包括五个章节:第一章:编制的背景、目的意义、编制依据、目标任务和规划范围。第二章: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资源状况、自然气候条件、水生生物资源状况、水域环境状况和承载力评价;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现状、发展方向、前景预测和开发总体思路。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概述、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第四章:具体的保障措施。第五章:附则。
四、新旧政策差异
新规划将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个类别区域,原规划没有划分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新规划也添加禁止和限制养殖区管理细则。
特此说明。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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