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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市农发〔2023〕52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畜禽屠宰证章标志印制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农厅规〔2023〕4号),因历史原因我市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格式与新要求不符,为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做好全市统一更换《生猪定点屠宰证》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玉林市辖区内已通过农业农村部备案目前正常运行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二、换证流程
1.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填写《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更换登记表》(见附件1),涉及有关事项变更的企业附有关材料报当地农业农村局兽医股。
2.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本辖区生猪屠宰企业现有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进行登记、收集有关材料,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核盖章。
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向玉林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换证请示,同时提交辖区内换证企业有关材料。
4.玉林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各县(市、区)上报的换证请示,按程序向玉林市政府提出换证申请。
5.经玉林市政府核准用章后,由玉林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联系自治区机关文印中心制作《生猪定点屠宰证》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证章牌费用由屠宰企业自行和制证单位结算支付),发放给换证企业,收回旧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三、换证时限
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换证申请及有关材料报玉林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
四、有关要求
1.生猪定点屠宰证旧证更换新证涉及法人变更的企业需要提交企业变更通知书。
2.生猪定点屠宰证涉及有其他事项需要变更,请做好有关情况说明申请并附有关材料。
3.各县(市、区)在生猪屠宰换证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请与玉林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联系,联系人:曹立,电话:2820285。电子邮箱:yl2829890@163.com。
附件:1.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更换登记表
2. 县(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换证信息情况汇总表
3.玉林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换证信息情况汇总表
4.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换证申请材料清单
5.关于更换《生猪定点屠宰证》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请示(模板)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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