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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市农发〔2024〕4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24年玉林市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玉林市水利局 玉林市林业局
2024年玉林市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和
植树造林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植树绿化的决策部署,开展好我市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目标任务,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结合油茶和“三香”产业开展植树绿化,结合珍贵树种推广开展乡村绿化美化,结合农特产品牌建设开展古树名木和乡愁树保护、选认和活化利用以促进文化塑城,动员全市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植树绿化、乡村绿化美化、古树名木保护及乡愁树选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活动,全面掀起水利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植树绿化、乡村振兴新高潮。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
三、活动内容
(一)2月底前组织开展2024年玉林市义务植树和兴修农田水利活动
(二)领导干部下乡参加义务劳动
1.市领导结合各自工作需要,深入水利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场、乡村振兴定点帮扶联系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田园综合体、种植基地和林场等开展活动(不作统一时间安排),由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市直各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深入各自联系的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村开展活动。
3.各县(市、区)、镇(街道)负责组织当地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4.派驻各县(市、区)的乡村振兴工作队和各驻村第一书记负责发动当地干部群众参加水利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植树绿化、乡村绿化美化、古树名木保护及乡愁树选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活动。
5.各县(市、区)开展农村供水保障问题排查整治,压实镇、村一级农村饮水安全“三项制度”和“三个责任”,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6.市、县两级水利部门组织至少一次对中型灌区开展骨干渠道清淤疏浚,确保春耕用水。
(三)推进中央、自治区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地见效
市领导及各县(市、区)、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利用下乡参加活动的契机,通过调研、督导、座谈、劳动等方式,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落实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机制,了解当地水利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发展、油茶和“三香”产业等林业发展、乡村绿化美化、古树名木保护、乡愁树选认,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推进情况,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和美乡村,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助力农业强市建设。
1.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精神,牢牢把握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新部署新要求,全力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要加强财政库款保障,及时足额支付项目建设进度款,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狠抓工程质量管理和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期发挥效益;要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把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和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
2.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方面。着重抓好龙云灌区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开展中型灌区清淤疏浚和维修养护,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快修复水利设施损毁,加强防汛抗旱等薄弱环节建设。持续推行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贯彻落实《广西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措施》,坚持不懈深化水利改革。
3.结合油茶和“三香”产业开展植树绿化方面。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玉林市林源香料种植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3一2025年)》。一要督促指导新造油茶林。宣传发动群众在荒山荒地、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等闲置林地种植油茶,发动群众积极尝试“油茶+N”复合经营模式,推广油茶+桉树大径材、油茶+珍贵树种、油茶+八角、油茶+茶叶、油茶+林下经济等复合经营模式,结合国储林建设,引导社会各界大力发展油茶新造,有效扩大油茶种植面积。二要督促指导林源香料种植业提质增效。宣讲因林施策、分类改造的原则,指导实施八角低效林改造。指导全域推进八角、肉桂、沉香等香料标准化高效种植,打造高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指导探索香料林下套种模式,围绕“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工作思路,利用现有八角林丰富的林下空间,在开展低效林改造的同时,引导造林主体发展林下经济,通过林下套种或复合经营等模式,实现以短养长,林地全周期有收益,提升林地综合产值。
4.古树名木保护方面。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一要将古树的乡愁文化元素融入产业发展,持续开展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进一步完善古树名木认定公布、挂牌立碑等工作,扩大和提升古树乡愁文化的品牌效应,争取实现乡村产业的“绿色崛起”。二要指导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督查开展古树名木养护和抢救复壮等管护工作,宣传发动群众支持古树名木地面“过度硬化”破除工作。三要全面开展“乡愁树”选认,弘扬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推动古树名木资源活化利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利用和整合乡愁树资源,协调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并通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途径,利用资本效应、名人效应等多重因素推动乡愁文化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促进玉商回归,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要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县发展。要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提升”工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任务,压实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脱贫地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绿化的投入力度,注重农田水利设施、农村供水保障设施、村容村貌景观设施、绿化美化植物措施等内容着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水源工程、水土保持项目等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城乡绿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升农民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大休闲农业、农业观光旅游,推进特色村镇、田园综合体创建,推动农旅融合,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推广力度。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强化统筹安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力有序组织开展活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简报、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地高标准农田及水利建设、植树造林、油茶种植、灌区管理、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及水利建设、植树造林、河道保洁、“清河日”等活动,切实做到县县有重点、乡乡有任务、村村有现场、组组有行动。积极配合做好市直各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到各地开展活动的衔接工作,及时组织有关负责同志和干部职工参加活动,营造全市上下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植树造林活动所需苗木费、管护费、植树工具和交通等由各县(市、区)、各单位自行解决。
(三)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水利、林业部门要于每月底统计本辖区活动开展情况,并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活动全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活动情况分别报送同级农业农村、水利和林业部门,并逐级汇总上报。将视情况适时对各级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琰,联系电话:0775-2830091,电子邮箱:ntjsk615@163.com。
市水利局联系人:陆志健,联系电话:0775-2814870,电子邮箱:ylsncslgzz@163.com。
市林业局联系人:梁 旭,联系电话:0775-2836549,电子邮箱:yllwblx@163.com。
附件: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和植树造林活动情况统计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