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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市农发〔2024〕14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玉林市容县沙田柚产业促进条例〉立法起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8日
《玉林市容县沙田柚产业促进条例》立法
起草工作方案
《玉林市容县沙田柚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列入《玉林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为了确保《条例》起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背景和依据
沙田柚产源地为广西容县,生长在特殊的泥沙地,是我国柚类中独树一帜的优良品种,因清乾隆皇所赐而得名,列为贡品,名扬四海。近年来,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沙田柚产业发展,持续推进沙田柚“扩量提质”工程,沙田柚产业成为容县当地农民种植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农民增收致富的好路子。但由于沙田柚产业保护缺乏规范性,阻碍了沙田柚产业的快速发展。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外地质次价低的柚果冒充容县沙田柚;二是原产地资源管理不够规范;三是沙田柚品牌建设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都必须从立法层面给予规范和解决。因此,有必要以产业发展为导向,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为沙田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目前《条例》已列入玉林市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2024年9月底前需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10月需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立法起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条例》立法起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起草工作顺利开展,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条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
(一)立法起草领导小组
组 长:倪惠宽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吴洪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年春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申仁琛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科长
蒙彦秀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李 婷 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科长
莫 勇 市种子工作站站长
孙贵强 市植保站站长
邓斯聪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曾国新 市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副站长
张礼玲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法规科申仁琛科长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调研起草工作实施的具体方案;委托专业机构负责调研和起草法案;组织安排实地考察及召开各类座谈会、专家评审会及论证会;通过各种渠道发动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定期公布起草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草拟、框架结构、具体条款及草案说明等。
(二)立法起草工作小组
组 长:申仁琛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科长
成 员:蒙彦秀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莫 勇 市种子工作站站长
孙贵强 市植保站站长
邓斯聪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曾国新 市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副站长
张礼玲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干部
(三)立法专家咨询组
组 长:申仁琛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科长
成 员:第三方机构的有关专家、法律顾问团队
三、立法起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年4月)
1.制定立法起草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与具体要求。市局法规科负责立法起草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法制初审、对上衔接及材料申报等工作。
2.成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小组和专家咨询组。
3.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条例》立法起草工作。
(二)形成初稿阶段(2024年6月)
1.收集相关立法参考材料,汇编成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系统学习和研究。(5月)
2.开展立法调研。(5月)
3.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开展《条例》的论证、风险评估、草拟稿起草、专家论证等工作。(6月)
4.开展政策协调,形成《条例》草拟稿。(6月)
5.组织对草拟稿进行讨论修改,征询专家意见,形成《条例》初稿和起草说明初稿。(6月)
(三)修改报送阶段(2024年7月)
1.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网上公示。(7月)
2.征求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7月)
3.征求相关部门意见。(7月)
4.修改完善《条例》初稿、起草说明。(7月)
5.局党组会议审定,形成《条例》送审稿,连同起草说明等报市司法局。(8月中旬)
6.修改完善《条例》送审稿、起草说明,并报市政府。(9月底)
(四)配合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审议阶段(2024年8月中旬起)
1.《条例》草案送市司法局审议。(8月中旬)
2.《条例》草案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9月底)
3.《条例》草案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审议。(10月)
四、工作要求
《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是为沙田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一件大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联络机制、协调机制,按职责分工抓紧做好起草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参与,确保《条例》起草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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