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市农产办〔2024〕3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6〕8号),参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8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玉林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市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办社,截至2024年4月30日运行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农民合作社,评选范围涵盖种植、养殖、林业、农机、植保、物流、加工包装等各种类型农民合作社。
二、评选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设立,注册时间应在一年以上,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齐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挂牌办公。
(二)实行民主管理。规范运行,有健全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及各种制度,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定的事项有记录,出席会议人员有签名。
(三)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单独建账核算;有专(兼)职的财会人员,核算规范,独立建账,档案完整;本社资产大于负债,经营无亏损。
(四)经济实力和产业基础较强
1.从事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种植的农民合作社,注册成员数量15人以上,成员出资总额1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
2.从事一般种植业的农民合作社,注册成员数量25人以上,成员出资总额15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25万元以上。
3.从事养殖业的农民合作社,注册成员数量10人以上,成员出资总额25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
4.从事特色农林种养、社会化服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艺及制品等其他产业的农民合作社,注册成员数量8人以上,成员出资总额1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
5.联合社的成员社累计注册成员数50人以上,联合社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
6.脱贫地区脱贫成效显著的农民合作社和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评定条件统一放宽为注册成员10人以上、成员出资总额 5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
(五)服务成效明显。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以本社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农民成员占合作社成员总数的80%以上,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60%以上,或主要农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60%以上。
(六)产品质量优
1.实行标准化生产(服务),有生产(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留存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生产经营(服务)信息。
2.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规定,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要求。鼓励农民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制度。
(七)社会声誉良好
1.遵纪守法,社风清明,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强,带动成员农户50户以上。
2.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和套取财政资金行为,没有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3.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
1.推荐名额。全市共评定30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其中北流市6个、容县5个、陆川县6个、博白县5个、兴业县3个、玉州区3个、福绵区1个、玉东新区1个。
2.推荐材料。各县(市、区)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场监管、林业、供销、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税务、银行保险监管、农机等单位开展联席会议联合评选后,将评选证明材料(评审会议记录、正式上报文等)和《XX县(市、区)2024年玉林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5)及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民合作社应按照《2024年玉林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依次编排申报材料。
(二)评审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材料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市场监管、发改、林业、供销、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税务、银行保险监管、农机等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评审。
(三)名单确定
对评选产生的2024年玉林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由玉林市农业农村局发文认定。对被评为2024年玉林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单位,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其申报广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自治区的其他涉农项目。
四、其他事宜
(一)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申报的合作社符合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推荐申报的合作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县(市、区)将评选证明材料(评审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等)、《XX县(市、区)2024年玉林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5)和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于2024年6月10日前报至玉林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经站),并发送电子版至ylsnjz@163.com。联系人:凌妮,联系电话:0775-2836618,18007752960,地址:玉林市农业科学院科研教学楼二楼(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108号农科院教学楼二楼),邮编:537000。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
附件:1.2024年玉林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材料清单
2.玉林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
3.农民合作社情况表
4.农民合作社情况表填表说明
5.XX县(市、区)2024年玉林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名单汇总表
玉林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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