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市农通〔2024〕17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各有关科室、直属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报告,受今年第11号台风“摩羯”影响,预计6-8日我市累计雨量:北部地区50~70毫米,南部地区70~10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40~60毫米,并伴有东风5~6级、阵风7~8级。2024年9月5日09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玉林市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根据《玉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玉林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经会商决定,自9月5日10时起启动玉林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四级应急响应,在玉林市启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期间,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预案要求做好防汛减灾工作,应急响应期间防汛减灾情况实行每日一报,突发即报制度,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附件:玉林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摘录)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
玉林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摘录)
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条件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①本市发生涉及两个县(市、区)及以上的区域性特大种植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县(市、区)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5%~10%;且受灾面积达到30万亩。或畜牧、渔业预计因灾损失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视情启动。
②本市某一个县(市、区)发生特大种植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县(市、区)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0%~15%,且受灾面积达到15万亩。
③玉林气象台发布台风Ⅲ级预警信息。
④强热带风暴或热带气旋登陆造成严重影响。
⑤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Ⅳ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当玉林市应急管理部门宣布启动台风、洪涝、干旱、雨雪冰冻等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时,应根据我市农业实际受灾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2)响应行动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报请领导小组副组长同意后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发布防御警报。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县(市、区)做好灾害防御及农作物紧急抢收、水产品捕捞上市或转移等有关工作。提前落实好工作组成员,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加强灾情调度和防灾减灾、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根据情况按规定上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并通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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