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科室、局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二、全体干部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敬烟。
三、吸烟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范围内吸烟。
四、会议室、各科室、楼梯、走廊、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五、鼓励和帮助吸烟干部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干部职工给予表扬。
六、发现干部职工在办公区域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发现1次的通报批评所在科室;一年内累计发现 3 次及以上的,取消干部职工本人和所在科室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七、对来机关办事者如有吸烟行为,要主动阻止和劝戒。
八、全体干部职工要主动宣传和监督控烟,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九、各科室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科室所控烟工作。
十、监督巡查组随机对机关控烟工作进行巡查,不定期通报结果。
本规定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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