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资料 > 法规规章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控烟管理奖惩制度

2022-11-08 18:00     来源: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办公室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各科室、局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二、全体干部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敬烟。


三、吸烟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范围内吸烟。


四、会议室、各科室、楼梯、走廊、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五、鼓励和帮助吸烟干部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干部职工给予表扬。


六、发现干部职工在办公区域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发现1次的通报批评所在科室;一年内累计发现 3 次及以上的,取消干部职工本人和所在科室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七、对来机关办事者如有吸烟行为,要主动阻止和劝戒。


八、全体干部职工要主动宣传和监督控烟,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九、各科室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科室所控烟工作。


十、监督巡查组随机对机关控烟工作进行巡查,不定期通报结果。


本规定自2022108日起施行。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