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玉林市2025年禁渔期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玉林市实施禁渔期制度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2025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范围:玉林市管辖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三、禁渔对象: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违反禁渔期制度相关法律责任
违反禁渔期制度规定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禁渔期渔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0775-2825429
北流市农业农村局:0775-6223373
容县农业农村局:0775-5322076
陆川县农业农村局:0775-7222277
博白县农业农村局0775-8323699
兴业县农业农村局:0775-3763902
玉州区农业农村局:0775-2885501
福绵区农业农村局:0775-2210858
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0775-2131858
特此通告。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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