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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1 17:20     来源: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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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建设法治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围绕“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丰富,涉及范围广泛,主要公开范围为:规划计划、法规规章、领导分工、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通知公告、政策解读、政务要闻等涉及群众利益且不涉密的重点工作相关信息。截至20221231日,我局主动公开发布了农业农村工作相关内容共计610条,转发了国务院农业农村部政策信息7条,进一步加强了群众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情况的知悉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分级受理和严格依法的原则,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条,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应公开,尽公开”,3条予以公开,3条因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主要抓,负责科室科长具体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人。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加大对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

在市大数据局指导组织下,我局积极调整优化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根据市大数据局的指导,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形式、丰富政务信息内容,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增加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民生信息平台相关链接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对市大数据局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提升,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没有专职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局虽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但因农业农村系统业务工作量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任,且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存在领会不深、业务不精,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信息公开属性标定范围的把握,大多数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缺乏这方面专业知识,无法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等作出准确的判断,对信息界定上有偏差四是政务公开工作缺少一定的专业技术人才。随着互联网时代信息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基层严重缺少熟悉现代化网络技术专业政务公开的技术人才,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实现政务公开人才的互联网技术、标准化管理模式;五是公民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单薄,网上互动不够。尽管政务公开也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认识重视不够,对于非公开的内容界定不理解,对于依法申请公开的流程认识不到位。

二是自查工作开展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及时。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计划召集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提高各领导干部特别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安排专门人员每季度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整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并及时督促相关人员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我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整改信息公开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继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农业农村工作相关文件信息,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提高群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知悉率、参与率,扎实有序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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